2017年8月29日**新消息:2017年**新版的《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》正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,那么《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(征求意見稿)》內容有哪些??【詳情】【《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(征求意見稿)》全文】
注意:廣州積分入戶網(wǎng)改為:廣州市諾達入戶服務【詳情】
條件1、年齡不超過45周歲。
條件2、在本市有合法穩(wěn)定住所。
條件3、持本市有效《廣東省居住證》。
條件4、在本市合法穩(wěn)定就業(yè)或創(chuàng)業(yè)并繳納社會保險滿4年
條件5、符合計劃生育政策。
條件6、無違法犯罪記錄。
【廣州積分入戶申辦指南(官方版)】
網(wǎng)上申請。申請前閱讀《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》及《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》,備齊材料后,在諾達入戶辦理。
【廣州積分入戶申請全攻略(網(wǎng)站、流程、時間)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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遞交紙質申請材料。預審**后,按規(guī)定下載打印《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申請表》,并持相關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區(qū)積分制入戶受理窗口【廣州積分入戶辦理窗口地址電話】遞交?!緩V州積分入戶材料清單及辦事部門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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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紙質申請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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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步審核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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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核公布
【廣州積分入戶指標及分值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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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交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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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發(fā)入戶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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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辦準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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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>>廣州積分入戶申請應提供的證明及負責審核部門一覽表
廣州積分入戶準備材料清單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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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材料(申請人應完整提交) | |||
《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申請表》 | 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| 初中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、驗證或認證證明 | 《廣東省居住證》原件、復印件 |
社保繳費證明 | 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(**遲可于11月20日前提交) | 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(可不提交,統(tǒng)一由公安機關核查) | 其他資料如下(黑體字) |
合法住所證明
①申請人或申請人夫婦共同擁有房屋的,提供市國土和房管部門簽發(fā)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、復印件或個人名下房地產(chǎn)登記情況查詢證明。 ②政府、用人單位或學校提供住房的,出具分房證明、租賃證明(含單位證明)原件及復印件。 ③直系親屬(指父母、子女)擁有供其居住房屋的,提供市國土和房管部門簽發(fā)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、復印件或房地產(chǎn)登記情況查詢證明,借住證明原件及復印件。 ④申請人租賃住房的,提供合法承租且依法辦理租賃備案手續(xù)、租賃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、復印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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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勞動合同(一年以上)原件及復印件、就業(yè)登記證明或企業(yè)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、企業(yè)登記資料查詢證明 ①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就業(yè)登記的,提供省公共就業(yè)服務機構出具的《就業(yè)失業(yè)登記證》或《廣東省用人單位招用人員備案花名冊》原件及復印件。 ②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就業(yè)登記的,提供市、區(qū)公共就業(yè)服務機構出具的《廣州市就業(yè)登記表》原件及復印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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積分材料(申請人根據(jù)個人積分情況選擇提交) | |||
義工服務證明 | 個人納稅證明 | 無償獻血證明 | 志愿服務證明 |
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、學歷認證或驗證證明 | |||
職業(yè)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、個人證書信息頁面或驗證證明 | |||
專業(yè)技術資格證書或有關職業(yè)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、個人證書信息頁面或驗證證明 |
2017廣州市積分制入戶指標及分值表
序號 |
指標 |
指標內容及分值 |
說明 |
1 |
文化程度 |
本科(60分);大?;蚋呗?40分);中技、中職或高中(20分) |
只取**高分,不累計加分。高中以下學歷不計分 |
2 |
技術能力 |
中級職稱、技師(50分);高級工、事業(yè)單位工勤技術工崗位三級(30分);中級工、事業(yè)單位工勤技術工崗位四級(10分).現(xiàn)從事與上述專業(yè)技術資格證書、職業(yè)資格證書相應職業(yè)工作(10分) |
只取**高分,不累計加分 |
3 |
職業(yè)資格或職業(yè)工種 |
專業(yè)技術類職業(yè)資格或職業(yè)工種符合廣州市積分職業(yè)資格及職業(yè)工種目錄(20分) |
以廣州市積分職業(yè)資格及職業(yè)工種目錄為準 |
4 |
社會服務 |
近5年內,參加獻血(每次積2分)或志愿者(義工)服務(每滿50小時積2分)。以上各項1年內積分不超過2分,單項累計**高不超過1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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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納稅 |
申請當年的上三個納稅年度,在廣州市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凈入庫稅額累計達到10萬元或以上(20分) |
一個納稅年度指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|
6 | 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 | 在高新技術企業(yè)、新型研發(fā)機構等單位從事專業(yè)技術工作人員(每滿1年積2分,**高不超過10分) | 以每年廣州統(tǒng)一印發(fā)的"高新技術企業(yè)、新型研發(fā)機構"目錄為準 |